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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没见到风有间。
他现在如此感慨,并非又来到了有间酒楼,而是站在一个看起来又破又小的酒楼门前,
就不由得感慨了一番。
酒楼真的又破又小,门前只挂了两个昏黄的灯笼,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,居然像是那传说中有狐狸出没的地方,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纸醉金迷,再不愿意出来。
于是叶游风走了进去。
然后他大失所望,里面就只有三张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桌子,和八条看起来马上就要散架的板凳,为什么说出数量,是因为叶游风觉得,可能之前已经有过散架的板凳了。
桌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灰尘,拂去灰尘之后,底下又是一层厚厚的油垢,叶游风叹了一口气,在这种地方开酒楼,估计也就这样了。
他素来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,就是前些日子落魄些,也只有那些日子而已,在这往后,他可能日日都要过这种生活了。
叶游风突然有些蛋疼。
原谅他如此粗俗。
因为他看到柜台边儿有个女子,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,头发遮住半边脸,怎么看都像是戏文中所说的,守在这里吸干过路人精血的孤魂野鬼。
还是个艳鬼。
于是叶游风就笑了,不知不觉间,他已经慢慢的接受了自己如今的身份,“你是老板娘。”
那女子应了一声。
酒楼里,除了他和这个女子没有别人,既然有老板娘,那么老板和伙计呢?但是叶游风不管这些,他认真地道:“我饿了。”
他饿了,就没办法思考。
想了想,又掏出一把铜板,“我是有钱的。”
幸好风怜雨没有把事情做绝,给他留了些银钱,否则的话,还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了。
叶游风拿出了钱,那女子也就抬了头,感情是个见钱眼开的?叶游风有些想笑,然后又笑不出来了。
因为女子居然很美,那是一张妖娆的容颜,灯光昏暗下看不清楚五官,可是仅仅凭借着一身的气质,就应该明白,那绝对是一个很美的女子。
女子懒懒地往那里一靠,也不见得到做了什么动作,可就是让人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无限的风情,她的举手投足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引诱。
天色已经黑了下来,在这荒郊野岭,唯一一家酒楼里,昏黄的灯光下,有一个极美的女子,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看着你,不是艳鬼是什么?
然后“艳鬼”
笑了,一步一步的朝着叶游风这边走过来,叶游风注意到她的脚,穿的同样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,斜边绲着白色的小翻毛,鞋面上绣着明亮的五彩珠子。
这样的一双鞋,不是出身于这样一个破落客栈里的女子,能够穿得起的。
偏偏这女子接过桌上的铜板,还认真真的数了数,要多小家子气,就有多小家子气,叶游风也有些不自在,叶家没有别的,就是钱多,他一出手向来都是整锭的银子,何曾只给了铜板。
女子接了铜板,也不说什么,就下去准备饭菜了。
这样的客栈里,能有什么好的饭菜?
可是等到饭菜端上来的时候,叶游风才发现自己错了,而且错的离谱——
不仅仅是没有好的饭菜,而是饭菜实在是太……难吃了。
要多难吃就有多难吃。
难道漂亮的女人,都是不会做饭的么?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来。
叶游风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铜板给得多了,他不是小气之人,只是身上没多少钱了,该精打细算着花。
精打细算这种词出现在叶二公子身上,是最令人蛋疼的。
可是他真的很饿,而且一饿起来就没有办法思考,但是现在他需要一个清醒的头脑,来理理这些日子的思路,所以他把饭菜都吃了下去。
等到吃得一干二净的时候,叶二公子用袖子抹了抹嘴,好像他用来抹嘴的不是袖子而是绣了金丝的帕子一样,然后才看向女子,一本正经地道:
“风姑娘的手艺一如既往地让人不敢恭维。”
有人说我是最伟大的人,是对的。有人说我是世界上最大的恶棍,也是对的。我是奥古斯都凯撒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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